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曉龍 劉芝)“法官,感謝您認真負責,為咱老百姓辦實事、解難題,這錦旗代表我們的心意!”新年伊始,龍某攜妻子冒雨將一面印有“懷愛民之心、辦利民之事”的錦旗送至衡陽中院行政庭法官代立華手中,以此感謝承辦法官和合議庭為其一家解決了安置房宅基地問題,使其安居無后顧之憂。
2022年6月,因某高速公路工程建設需要,龍某的房屋被某地行政機關依法征收,龍某依約拆除了房屋,某地行政機關依約向龍某支付了房屋補償款。后龍某以未授權其父龍某某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(xié)議為由,向衡陽中院提起行政訴訟,要求確認案涉征收補償安置協(xié)議無效。
合議庭經審理后認為,案涉征收補償安置協(xié)議并不存在無效的法定情形。合議庭向龍某進行了詳細的法律釋明,龍某仍不同意變更訴訟請求。按照法律程序,此時本可依法判決駁回龍某的訴訟請求,但合議庭考慮到一旦作出這樣的判決,爭議無法得到實質性解決,龍某極有可能再次起訴,這不僅會增加當事人的訴累,還會徒增行政司法成本。
“龍某提起本案訴訟的根本目的是要求重新安排其宅基地,只是因雙方對宅基地的位置及面積未達成一致意見而產生爭議。”合議庭找準了本案問題癥結所在。
為實質化解爭議,避免程序空轉,合議庭與中院相關領導專程到案涉房屋現(xiàn)場勘驗、實地測量,與雙方當事人初步確定了宅基地位置、面積,然后組織案涉項目服務組相關人員、當?shù)厮痉ň?、鄉(xiāng)政府相關領導、村支書、龍某及其家人召開協(xié)調會,經反復溝通協(xié)商,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(xié)議。雙方當事人對解決結果都很滿意,本案宅基地及相關補償問題依法一次性圓滿解決。
此次調解的成功,不只是化解了一起宅基地糾紛,更凸顯了司法為民的初心與多方協(xié)同的力量。事實證明,面對復雜矛盾,只要司法機關、政府部門與基層組織攜手并肩、深入群眾,就能找到破題之鑰。這一案例,為后續(xù)處理同類糾紛提供了范例,激勵各方秉持公正務實精神,創(chuàng)新矛盾化解機制,將公平正義送到群眾身邊,筑牢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根基。
責編:王汝福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